更新时间:2021.12.31
补充合同的效力在于当事人可以就主合同中,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补充约定,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效力对比: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的,一般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除非有特殊情形。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的处理办法:一般应以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订立补充协议时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如果是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补充合同是在主合同签订中或者签订后产生的,对主合同中遗漏、约定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补充或者是修改、变更主合同的内容,需要当事人签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高于主合同的法律效力。实际操作上,“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主合同。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就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实实际操作上,“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主合同。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
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原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对某些问题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而补充协议的效力一般是大于主合同的。
主合同解除后,补充合同如果是基于主合同的内容,并不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解除,补充协议会随之失效,因此不需要解除。具体应根据实际的情形进行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合同无效补充合同可以有效。但要求补充协议可以独立履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如果补充协议是可以脱离原合同独立履行的,则原合同无效时,补充合同依然有效。但如果补充协议无法独立履行的,当原合同无效时,补充协议无效
补充合同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只有当主合同有相关未尽事项或部分内容需要变更时,合同当事人才会选择签订补充协议。因此,在效力方面,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
补充合同的效力在于当事人可以就主合同中,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补充约定,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