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婚前买房,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后,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男方个人的名字,则房产为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
婚姻房产的分割中,属于一方婚前所得,且婚后无共同还贷情形的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此时,另一方不得主张分割,但还需结合其他具体情节考量,例如:房屋登记于谁的名下,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认定,房屋
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的,如果房产证登记了男方自己的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归男方自己所有;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至于怎么分,可以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这种
参考一下各地法院不同的做法吧: 上海高院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
从法律角度来看,你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离婚,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女儿21岁,属于成年人了,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儿子15岁,由谁来抚养,可以由孩子自己做主,法院一般
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
1、按你说的实际登记时间在房产证之前,那在形式上算是共同财产。 2、是的,要写你一个人的名字。 3、结婚如果在日程,交房期限也不能更改,不必烦恼。去领就是了。 4、你需要保留合同,保留你爸爸把款打到你
婚前一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在结婚之后才拿到房产证的,如果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缴纳完全部购房款,即使在婚后办理房产证的,该房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女方不一定有权分割。首先,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并不必须进行分割,除非其自愿分给配偶。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无权请求分割房产;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结婚后在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