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劳动合同终止需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 3、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具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主动提出不续签到期的劳动合同、被责令吊销执照等情形的,劳动者有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具有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到期的合同等情形的,则没有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规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没有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方式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的补偿金规定: 1、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
1、员工主动辞职,则无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主动与员工协商解约,或者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