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7
债务人被关押的诉讼时效不会中断。 只有下列情形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债权人如果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约定的抵押期限如不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有效。如果早于或者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抵押期限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 1、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
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不行使权利的制度效期届满,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抵押权人不是债务人。抵押权人是债权人,而债务人是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人,债务人可以是抵押人,但也可以由第三人担任抵押人,而抵押权人是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五)
过了诉讼时效又付款的,诉讼时效就中断。 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还款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但债务还是存在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还款是可以当作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中的认诺来认定的,所以是肯定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从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