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
天津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纳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
高温津贴标准各地区有所差异: 北京市规定,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 上海市高温补贴标准:每月200元。 广东高温补贴标准: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需发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贴,对于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劳动法对高温津贴是多少并未作出规定,而我国各地高温津贴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政策 室外人员每人每月160元。从事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
天津的高温补偿的月份是6月到9月份之间,想要获得高温补贴,需要在33度及以上的高温下作业才能得到,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够得到相应的高温补贴,只有满足了条件的才行。
按规定,天津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 6、7、8、9月。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20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21年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约为632元,比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高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12年四部
劳务派遣有高温津贴,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津贴,劳务派遣工同样享受高温津贴。 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职工符合条件都可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的标准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
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如下: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属于福利而不是工资。 最早的关于高温下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而此办法中并未强调如果不给高温津贴有什么风险,只说明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的精神制订实施细则,也没有处罚规定。 但是各地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