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不能变成有效婚姻。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只能由法院宣告。
包办婚姻与自由婚姻二者的区别是以结婚是否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为根据。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撤销权消灭后,对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
需要双方都到场,但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程序是: 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检查规定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且双方在声明人一栏签字; 3、当事
可撤销婚姻的判定标准如下: 一、一方因为他人的胁迫结婚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二、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时这一方没有如实告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点: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被撤销的婚姻不论结婚的事实是否发生,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我国法律,婚姻是被胁迫缔结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民法典》实施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不如实告知对方的,这种婚姻也是可以撤销的。(《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为可撤销的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违反了结婚自由原则;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在被撤销之前都是有效的;并且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的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仅规定了受胁迫结婚这一种情形。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
可撤销的婚姻的具体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 1、因胁迫结婚;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 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