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无效婚姻一直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
无效婚姻包括: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义务,但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除重婚外,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
隐瞒病史不一定会导致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不予受理,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被当事人申请撤销的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是缺乏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当事人中有一人或双方都未满法定结婚年龄; 2、重婚的,即同时与两名异性存在婚姻关系的; 3、当事人双方有近亲关系的;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且在婚后仍没有治愈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一、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即自始不存在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对于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三、无效婚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效婚姻包括: (1)重婚的,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者而与之结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婚姻当事人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婚姻无效是指双方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者不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法定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l)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宣布婚姻无效,只有法院可以宣布婚姻无效,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况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