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集体户口迁出后满足迁入条件的,可以按如下流程再迁入: 1、申请迁入,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办理迁入; 2、签发《准迁证》; 3、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
能否享受拆迁待遇,首先要求具有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一看户口在不在村里。第二看是否长期在村里生产、生活。第三看是否以农村承包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社保关系与当事人的户口迁入地之间,是不存在因果关系的:1、当事人只要在当地实现就业或者属于当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就可以在当地参保社保,此时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
1.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 2.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如:人才引进时的学历要求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从户口所在地迁出; 2、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如当事人未就业等)、并且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城市)”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 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
集体户口给新生儿上户口的方式如下: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
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与户口是有密切的联系的,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大概有三类,第一种是土地本身的补偿费用,会按照该耕地被征收之前三年平均年产量值的六到十倍来分配。第二种是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按照征收地的耕地面积除去征收前单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