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根据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为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仓储物的数量。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等;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等。
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等。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
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等。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
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等。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
试用买卖合同的双方负担的权利义务如下: 1、买受人的权利包括:让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对标的物进行试用或检验; 2、买受人的义务包括:遵守试用期间的约定、对标的物的试用或检验要在试用期内进行、妥当试用并保管标的物、按照标的物性质,选用合适地试用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要求,就可以成立,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仓储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仓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保管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