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除斥期间是某种权利可以存续的期间。如果债权人在这段期间内不依法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当这个期限届满时,就会发生该权利消失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来自行约定。值得注意的是,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的,不会
除斥期间是法律上对某项民事实体权利依法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没有行使相应民事权利的,该民事权利在法定的除斥期限届满时就会被消灭。除斥期间有几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的,例如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其时间为撤销权后的五年。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形成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 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 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
除斥期间不是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人若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适用对象不同。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三、法律效力不同。 四、期间起算点不同。 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 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权受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期限届满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无权再行使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