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民法典》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是这样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两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排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或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要两个要素,即法定期限和权利继续不行使的事实状态;排斥期限只需要一个要素,即法定期限; 3、法律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解除合同的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解除权的消灭。 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解除合同有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房屋买卖合同除斥期间的意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例如,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撤销权除斥期间的特殊规定为: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为一年,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个时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