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两类,一类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要由其法定代表人追认才能产生合同效力。另一种是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需要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够得到生效,如果被代理人已经接受了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的,可推
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定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追认有效。法律规定,无权处分效力待定合同须经权利人追认方能生效,合同一经权利人追认、即可溯及既往的发生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看是否追认。相对人或者签订效力待定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在从知晓合同效力待定的时候开始,要求具有法律上代理权限的人在一个月之内对合同效力进行追认。具有法律上代理权限的人在一个月内没有做出拒绝或者同意等行为任何表示的,一般认为该代理人不同意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认定情况是:第三人未经当事人授权签订合同的,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当事人授权第三人签订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有效。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