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话,这时候对于双方同居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同居关系并不等于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同居,同时并没有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
首先,如果男女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前的,属于事实婚姻;但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后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另外,事实婚姻的认定关键点有三个:1、未办理结婚登记;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符合结婚
需要注意,无论双方分居已经满了多少年,只要双方没有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法定的结婚方式,就包括登记离婚以及诉讼离婚。登记离婚并不要求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多少年,而诉讼离婚也不对分居时间作出唯一强制性的规定。严格意义上,
男女未婚同居生子不属于违法。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有以下三点: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
双方在离婚后,如果要求复婚的,应当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这时候离婚证还有用处,因为在办理新的结婚登记时,民政局会要求双方提供佐证自己是单身的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就算复婚,也不能丢掉原来的离婚证。这是因为,复婚其实是第二次结婚,男女双方都是重
复婚,指的是已经办理离婚的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可直接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即可。复婚的程序包含:民政局登记人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填表—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取工本费—发证。 男女双方办理复婚,应该携带以
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法院一般都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换句话说,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存在挥霍、转移、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针对对方,进行少分甚至是不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即使双方已经分居多年,感情完全破裂,也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的,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在此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进行离婚诉讼后,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就算后来再选择重新登记结婚,也不能影响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继续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双方是否复婚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离婚协议就已经生效,不存在可
离婚后复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双方不存在不能结婚的情形,双方就可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结为夫妻。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之后,夫妻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
复婚从法律性质上就是重新结婚,复婚后原先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就失去了意义,但是财产的状态却不能恢复,也就是说离婚时分配给一方的财产此时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复婚房产的分割标准: 1、离婚又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
离婚后复婚需要的条件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两人曾有合法夫妻关系,按照法定程序正式离婚; 2、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即离婚后未再婚,属于单身身份; 3、两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办理
离婚后复婚,上一段婚姻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变成夫妻个人财产,不再算入共同财产部分。因此,离婚后复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存在任何分割问题。但是双方复婚之后,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的成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可以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