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
部分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会随之转让,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转让抵押权质权不会随之转让,质押合同再次转让是无效的,要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才能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质押合同并不是随之转让的,有些质押合同再次转让是无效的,要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才能转让。
抵押权在债权转让后同时转让。因为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后,债权的权利也转让给受让人。 抵押权属于主债权的权利,所以债权转让后,抵押权也会同时转让给受让人。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法》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在一般情形下,债权转让抵押权应一并转让。但是如果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则以约定为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仍然可以出售。根据《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的规定可知,该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不是影响已抵押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该转让合同仍是有效的。另外,《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