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隐名股东实施侵权行为,应当对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隐名股东违约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隐名股东的其他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四项责任: 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全额缴纳给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差额补足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
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依照法律程序设立的专门从事土地和房屋估价的组织。房产评估是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通过对同一楼盘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楼盘的近期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专业处理,换算出某楼盘的平均单价并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出该房
拆迁估价一般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同一家机构进行。选定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人推举估价机构,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同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也可以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民事责任具体包括: 1、不履行清算义务对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2、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3、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
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责任: 1、货币出资的支付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全额缴纳给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差额补足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
1、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2、评估、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不含。虽然会计上要把这两样税计入成本,但是,房产税政策规定,“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计入原值征房产税的,只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所以,契税与耕地占用税在计算房产税时,可以剔出来。
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是,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责任;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以及以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