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关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民法典并没有对彩礼的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有对彩礼退还的具体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退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并未对材出规彩礼做出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对彩礼的退还问题作出了规定。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如果支付彩礼一方主张收取彩礼一方返还彩礼,法院应当判决退还婚前给付的彩礼。具体情况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
在彩礼问题上,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婚姻法解释二》中,对彩礼返还有明确规定:对于送出的订婚礼物,只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退还聘礼、礼节;2、 领到证书后,他们没有住在一起;有些情况下,他们先领到了许可
新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对彩礼作出的新规定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可以在和女方分手后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是双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对彩礼的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应当支持。
关于收取彩礼是无明确规定的,但是对返还彩礼有明确规定,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应当返还彩礼。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
根据最新婚姻法规定,男方支付彩礼后可以要求返还,如果其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双方没有办结婚登记或者办了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提出要求。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双方在以后生活中如果离婚的,对彩礼的分割要按照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从法律角
新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主要有以下规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退还彩礼; 2、双方离婚前为共同生活可以退还彩礼; 3、婚前给付的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给付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关彩礼的规定是当事人如果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则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则法院应当支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并且现已经办理离婚手续;3、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