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
从母公司到子公司,子公司是单独的法人,所以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不影响原劳动合同履行,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
股东变更后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可以。现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禁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只是在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形下才可以辞退。实务中目前是认可双重劳动关系的。
解决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有: 1、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总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发生纠纷时,司法实践中,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者是由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分公司能作为主体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特殊行业的分公司还需要有相关的
可以不签,不同意变更合同,则不得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单位要辞退应该有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曾经约定过试用期,重新签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管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为何,都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订的,只要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