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离婚时,财产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原则上来说,二婚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 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该约定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将婚前财产转为共同财产的协议固定化。
无论双方登记结婚多久,婚前财产都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除非双方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婚前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婚前财产就是指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既包括了不动产,又包括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