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且前述所称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而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
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取证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就其主张进行举证。例如,收集商标侵权前后双方的收入、客流量等图像、视视频资料等。若权限问题导致当事人取证困难的,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取证。
商标侵权的处理罚则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
对于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与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具体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
商标侵权行为诉讼的法院管辖是:一般情况下,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然后再根据地域确认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为人若需要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取证的,应当由权利人依法收集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和被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以及证明被告方使用侵权商标数量的合同、交货单等证据。证据须符合法定证据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