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合同是否能提前履行,可以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如果提前履行有不利于债权人的因素,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履行;如果提前履行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的,经债权人同意,可以提起履行。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希望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则不能拒绝,如拒绝受领应承担迟延受领的责任,承受迟延受领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当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
一般当事人在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履行合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解除,也可以是法定的事由解除,如果是法定的解除那么必须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未履行完毕如果发现对方违约我们是一般是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提前履行合同,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不会履行合同。
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利益的提前履行予以拒绝。 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希望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则不能拒绝,如拒绝受领应承担迟延受领
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利益的提前履行予以拒绝。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希望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则不能拒绝,如拒绝受领应承担迟延受领的
合同一般不可以提前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提前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增加的费用,由提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负担。
合同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要求提前履行的。当事人提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所负债务是否可以提前履行应视情况而定。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 1.对于第一种情况,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 2.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可
所负债务是否可以提前履行应视情况而定。 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 1、对于第一种情况,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 2、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
所负债务是否可以提前履行应视情况而定。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 1.对于第一种情况,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 2.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