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离婚协议有如下特征: 1、主体特定,离婚协议的主体应当为夫妻双方; 2、内容特定,离婚协议既可以约定财产权利,也可以约定人身权利; 3、离婚协议的其他特征。
在实际生活中,即使作了这些约定,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这等于父母未履行协议。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登记,所谓的赠与当然不产生效力。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也会引起较多争议,但均以认定无效而告终。
1、受传统民俗影响较大。相比于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更加热衷于举办订婚仪式、索要彩礼,随之产生的借订婚索取财物的现象有所增加。 2、婚恋观的错位。一方面受封建思想残余、攀比心理影响,农村中女方父母认为订婚给付彩礼天经地义,并往往趁订婚之机索取高
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 1、双方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订立的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
男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址:,身份证号:。女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址:,身份证号:。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及有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婚姻契约的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协议。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三个特点: (1)协议签订是以不离婚为前提条件的; (2)协议签订时间与婚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订立相应的财产协议。经过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也可以撤销。虽然婚内财产协议涉及部分人身关系,但是主要还是围绕着夫妻双方的财产来订立的。因此,婚内财产协议实质上受到我国合同法的约束。根据合同法,协议在满足下面情形时,是可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离婚后,在一定期限里不得再次结婚,婚姻自由权一般是宪法和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公民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相关前提下,享有着婚姻的自由,不受到别人干涉,再婚协议中的再婚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的; 2、再婚之后,不能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公证,但同样并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的公证,主要目的是经公证确认双方可分割的财产数量和财产权属,如果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并且也都清楚财产的具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