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民法抗辩权的种类:①一时性的抗辩权,主要有: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②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仅有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民法上的抗辩权有三种,分别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针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2、先履行抗辩权:针对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3、不安抗辩权:针对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但是是先履行一方可以主张的。这三种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的种类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指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先履行抗辩权指按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
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方可能违约不履行合同的情形,或着已经履行,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情形的,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的权利,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得到正确的行使。依据的法律规定抗辩权主要分为三种,具体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三种类型的抗辩权如下: 1、不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有权在对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 1、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履行顺序的,合同双方都可以行使此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先行义务时,后履行人可行使此抗辩权; 3、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时,可行
抗辩权的特征是义务人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拒绝履行的权利。是针对请求权的。 抗辩权的类型有: 1、一时性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 2、永久性的抗辩权。
抗辩权的种类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先履行抗辩权是在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时行使的,而不安抗辩权是在后履行一方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时行使的。
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租赁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下列三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