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形成债务,如果该担保未经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负责偿还。
担保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担保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担保行为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是一方自行作出的民事行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纠纷层出不穷,若该债务形式为对外提供的担保,该担保未经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可
个人担保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该担保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该担保行为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等情况除外。
夫妻一方无偿保证所负之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如果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并因此收取了经济利益,且有证据证明这种利益用于家庭生活,则该担保债务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的债务,如果是双方意思表示或者事后经一方追认,或者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夫妻一方无偿保证所负之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如果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并因此收取了经济利益,且有证据证明这种利益用于家庭生活,则该担保债务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担保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已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担保债务应为个人债务。
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的收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担保债务的收入未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是一方为了共同生活的需要或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而负的债务,目的上是为了家庭更好的生活,可以作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债务如果不是为了家庭生活,依旧还是个人债务,独立承担。担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形成债务,如果该担保未经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担保合同所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 如果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担保,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