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被继承人债务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优先债权。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优先债权清偿完毕才开始清偿普通债权。 三、交付遗赠。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都清偿完毕之后,才
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其清偿顺序如下: 一、共益债务。 二、破产费用。 三、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是:先清偿清算费用;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再清偿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给合伙人。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
公司清算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企业所欠税款; 3、企业其他债务。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民事主体对其债务应当承担全面清偿责任,若是该民事主体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其也应当以其自身的所有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配所得的收益来清偿其债务。有限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偿清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将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企业员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相关的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2、破产企业欠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