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但对买卖的对象有限制。 通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是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 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其又分三种情况:一是本来就有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标准,这时则不能再申请
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本质上是没有区别,农村户口也就是农业户口,农村户口是用习惯了的口语。农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
农村分田是按户口。农民必须要拥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才能够获得土地的承包权,而农村户口在土地承包的过程中,则是作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依据。 一般情况下,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农村的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买卖双方都是一个村的户口; 2、标的房屋不属于拆迁范围; 3、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4、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要注意,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所以,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在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也就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房屋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结合实际的占地面积,来计算具体的征收补偿金额。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是要根据房屋的具体面积,而不是根据户口来计算的。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必须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通常农村房屋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都可以依法办理继承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基础,所以基本
如果是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那么是属于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一户一宅的制度要求明确,严厉打击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宅基地制度,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及其附属建筑,该规定属于强制性
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土地区别,农村户口有田地,城镇的居民没有耕地可种; 2、上学区别,农村户口孩子上学要去城镇,而城镇户口的孩子优先入学; 3、税费区别,农村户口种植粮食的话,国家补贴,不拿税的同时还给
有城镇户口,仍能继承农村的房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如果当事人已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并且已经在城镇买房,虽然仍然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改造和修缮。直至房屋倒塌后,该宅基地会被村集体回收。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虽
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建房的。 首先农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或者是承包地,虽然它们同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给,它一般是为了让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生活条件的。 一般农村建房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
农村户口因车祸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向受害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随着最高法下发通知,全国各省级法院试点推行“同命同价”,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按照同一个标准来赔偿,实现了同命同价。即便车祸中的死者是农村户口,其死亡赔偿金也应当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