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之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先协商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公平原则。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
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维持共有关系,一般不得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虽然有不得分割的约定,但是有很大的理由要分割共有财产。虽然共有人有协议
一、一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1、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离婚时分割房产可以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第一,协商原则。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尊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第二,平等原则。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决定房产分割方案。法院在分割时首先会遵循平等原则,男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财产继承权原则是: 1、团结和睦、互谅互让原则,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定的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继承权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按照《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