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主合同作为决定补充协议产生的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1、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也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主债务,这时候视作主合同已经完成。就算主合同事后被确认为无效,补充协议也因为双方
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也会随着主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66条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并不意味着清算和结算条款也会随之终止。换句话说,如果补充协议是合同中清算或者结算的条款,这时候就算主合同已经
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补充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当然具有法律效力。这时候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会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指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主合同进行补充或者变更,从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我
如果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将会产生以下数点法律后果: 第一,返还财产。如果在合同履行中,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给付财产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财产,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第二,赔偿损失。
补充协议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 合同补充协议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和合同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又另外订了补充协议的,那么双方要根据补充协议来履行义务。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和补充协议还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主
因为无效合同涉及侵犯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合同订立的那一刻起,就对双方当事人不产生任何的法律效力。但是有一项例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并不影响双方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
离婚的补充协议的效力,具体要根据协议订立的时间来进行判断。如果离婚的补充协议是在双方离婚过程中达成的,这时候由于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内容,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要正式发生法律效力,需要双方真正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单方作出补偿决定。如果被拆迁人在政府作出单方补偿决定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则政府拆迁部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强拆。 因此,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间内,没有对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需要注意把补偿
合同确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
补充协议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违反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有约定按照约定,未约定按照守约方实际的损失承担责任。违约金的金额,按照主合同或者补充协议的约定确定。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
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离婚协议有效:1、订立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的离婚协议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订立的离婚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补充协议就是对原有协议的一种补充。之所以需要这样的补充,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原协议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