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房屋质量保证书重要。开发商进行商品房现售应当交付房屋质量保证书于买受人,列明工程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依照约定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没有盖章也是可以正常保修的。手续不完备可以去当地的房管部门具体咨询一下该楼盘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不完备可以进行投诉,维护正当权益。为避免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将风险控制在前期。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
要保证房屋质量 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不合格,几乎成了拆迁中的一种现象,被拆迁人反应安置房质量不合格和因质量不合格引发的纠纷也是很多的。 在明律师要说的是: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项目须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
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当向买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新建房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3]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商品房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为五年,具体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每个结构的最低保修期限不同,而具体来说:对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来说,最低保修期限是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购房者往往第一时间会想到退房退款。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质量问题都可以退房。当房屋的质量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那么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时候,购房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
房屋质量投诉找房屋质量行政主管机关住建局。住建局下属有个质监站,主要负责对房屋质量的检验。可以向其投诉,质监站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影响房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