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想要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起诉离婚管辖法院,由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实际居住地,所谓实际居住地,是截止起诉之日,最后一个已经居住满1年的地方。
起诉离婚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同时,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应向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被告被监禁的;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下落不明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到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可向本地法院提出,可向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提出。
妻一方提出离婚的,原则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找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不是其经常居住地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监禁、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情况下,可以确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