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的
土地使用权出有争议的解决是: 1.协商:当事人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归属和使用权问题出现争议的,一般原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行政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诉讼: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
土地使用权出有争议的解决是: 1、协商:当事人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归属和使用权问题出现争议的,一般原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行政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诉讼: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
拆迁安置不合理的,可以找以下部门处理: 首先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来解决。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征收及补偿相关的工作,而拆迁安置问题也在征收及补偿的范围内,所以对于拆迁安置不合理的情况我们直接到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
有争议的土地应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方式待争议解决后颁证确权。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有纠纷不能确权首先应当解决争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城镇建设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商品住宅用地的自动续期,其内涵应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受让人不需要另行提出续期申请,就可以继续享有住宅用地的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有纠纷不能确权首先应当解决争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使用权出有争议的解决是: 1.协商:当事人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归属和使用权问题出现争议的,一般原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行政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诉讼: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个人只享有使用权。 如果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国有,农民集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