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有: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提取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提取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职证明或迁居证明。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如下: 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方式;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包括:困难企业可线上申请缓缴公积金,困难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免收罚息;为减少职工来回奔波,可受理异地职工业务申请;其他。各地规定不一,具体政策可询问当地住房公积
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 2、根据上述条件提取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需要的条件是:(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3)有良好的征信,也就是信用情况比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单位同时为职工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的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有: 1、购买住房,申请人不做公积金贷款,则可申请一次性提取用于首付; 2、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租房,可申请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子女购房使用; 5、申请人销户,并提取公积金账号的全部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是满足以下任一个条件即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员工死亡或者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