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服务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有偿、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
服务合同只有在经过委托方的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时才可以转委托。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
委托合同不属于服务合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服务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有偿、双务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能转委托给别人,但是物业服务企业仅可以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企业,不能是非专业性的企业或个人。
物业服务人可以将部分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人,但不得将所有物业管理业务委托给第三人。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向业主负责这部分专项服务。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
服务合同是可以转委托的,只要经过委托人的同意、追认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考虑就可以将服务合同转委托给第三人。第三人在经过转委托后,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服务合同只有在经过委托方的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时才可以转委托。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
物业管理服务能转委托给别人,但是物业服务企业仅可以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企业,不能是非专业性的企业或个人。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96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而服务合同,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服务合同的概念。《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
委托合同不属于服务合同。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合同主要内容是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委托范围是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或者处理一切事务,不属于服务合同。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
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处理事务的主体不同; 2、承担的责任不同; 3、合同形式不同; 4、采用的报酬支付方式不同; 5、认定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