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程款拖欠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符合以下这些起诉条件就可以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1、工程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符合立案条件就可以立案。 2、民事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 (1)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被告身份明确; (3)诉讼请求、事实和理需要具体; (4)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 3、同时,工程合同纠纷
1、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符合立案条件就可以立案。 2、民事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 (1)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被告身份明确; (3)诉讼请求、事实和理需要具体; (4)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 3、同时,承包经营
1、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内容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之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如果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且应当在7天之内立案。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双方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适格主体,签订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
工程欠款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为: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