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通常条件下,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第二、已参加本市城镇的社会保险;第三、属于在计划内的生育;第四、在依照规定设置了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女职工有下列情形,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领取得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条件: 1、首先所在单位要确实帮忙交纳了社保,另外两人必须是合法夫妻,如果是情人或者小三,生育孩子肯定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 2、夫妻两人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条件,目前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所以现在生育第二胎时也可以领取,不过如果生日第三胎,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有: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
生育津贴领取得条件有如下: 1、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果是超生的话则不可以领取; 2、符合计划生育的流产、宫外孕等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如果是未婚先孕流产,则不可以领取; 3、生育前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的时间,各地对此的规定有所差异,比如长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都有: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可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以下材料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 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 3、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