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上市公司拟收购公司可以转让股权。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上市公司收购有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要约收购: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个条件下,投资者继
上市公司拟收购公司可以转让股权。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六条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通过购买目标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由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入目标公司的股东账户;而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收购: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收购协议不得在公告前履行。 二、要约收购: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对于股权的内部转让,《公司法》没有规定明确的限制,但该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款规定应该是对前款规定的例外规定。这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相互转让其股权作出限制,
即使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上市,也可以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由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这是合法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采取发起设立的,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的股份。因此,在发起设立阶段,投资人可以作为发起人认购
公司股权可以收购。股权收购分为两种情形,收购其他公司股权以及回购本公司股权。如果收购别的公司股权,则意味着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因此收购方需要做好尽职调查工作,了解被收购公司的情况及风险;如果回购本公司股权,则应当满足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个:1、创业板的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且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3、发行人有一种主要经营的业务,而且在上市前两年的这个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