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1、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 2、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夫妻债务连带责任具体范围如下:用于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共同生活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等。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了以下情况外,都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债权人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
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
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夫妻个人财产,也就是我国婚姻法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其范围包括:1、一方个人专有的生活用品。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3、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因为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赔偿费用。5、其他应当属于个人的财
夫妻单独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