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取得方式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出于某种目的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白合同”是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并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而“黑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有: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工程的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的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款;付款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工程的验收标准;质量保修等内容。
工程安全施工合同可以写明施工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项目与施工地址,施工安全保证金的收取费用及方式;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
审查建筑施工合同需要注意的有主体的资格;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保修与保证问题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
有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但是该条规定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因此,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建设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约定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