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公司以不胜任岗位辞退员工,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1、过了试用期,公司不能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员工。 2、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2个月工资。 3、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1、公司不能以不能胜任工作直接开除,这样违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开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单位不赔偿辞退代通知金的情况是: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时提前30天以大会或者书面的形式通知到员工,这种情况只需要赔偿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即可,而不需要赔偿代通知金。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的员工也是享有这项权益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没有代理通知金。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被辞退的,有代理通知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不能胜任工作是因为客观上他不适合,表现为劳动者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但主观上没有过失。所以被辞退的话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辞退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以下几点来判断: 1、单位辞退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只是不需要支付员工未通知员工的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单位还是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2、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
首先,企业单纯因为员工不服从管理而辞退员工的,应当给予员工赔偿金。如果不服从管理是因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企业应当安排员工调岗或培训。如果经调岗或培训后,仍然不胜任工作的,企业才能对员工行使单方面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如果企业给员工安排了本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