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指: 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无需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享有合同的权利。 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结束,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的从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无需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享有合同的权利。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结束,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的从权利也同时消灭。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是:合同当事人无需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享有合同的权利。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结束,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的从权利也同时消灭。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以下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情形: 1、清偿; 2、合同解除; 3、债务互相抵销; 4、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混同; 7、法定终止或者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合同无效的区别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消灭已经生效的合同;而合同无效是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要件,合同关系不应当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是:当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会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其情形有: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