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写作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
离婚起诉状一般包括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
1、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按照效力从高到低排位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2、继承的顺序时: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原告:姓名:性别:女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
离婚主要就是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原告主张双方并没有共同财产,当然要对其主张提出证据予以说明,这就是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当然在涉及。如你主张房子是你个人财产,你就需要证
1、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离婚时一方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知道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的。 2、【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
夫妻离婚时,应当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具体的财产分割事项和方式。或者单独签订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也可以。 如果双方就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曾经签订过婚内财产协议,那么离婚时应按照婚内财产协议约定
答辩状主要针对原告起诉书里面叙述的事实和诉求作出回复,如果不同意离婚的话,要写不同意的理由。具体可以从双方的感情基础、家庭情况、以后想如何改善夫妻关系等方面来写。一般来说,对于第一次起诉的答辩状,只要表明自己不同意离婚的强烈愿望。如果没有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得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个人意愿进行,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的方案;如果无法协商统一的,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在多数情况下,法院会依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平分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