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一)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 (二)免责条款风险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四)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五)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有违公平的风险; 2、免责条款风险; 3、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4、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5、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一)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 (二)免责条款风险。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四)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五)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一)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 (二)免责条款风险。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四)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五)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格式合同通常有以下法律风险: 1、免责条款风险; 2、有违公平的风险; 3、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4、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5、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有: 1、合同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格式合同存在以下几个风险,分别是:1、如果制定格式合同的一方没有遵循公平的原则或者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等,格式合同会面临无效的风险;2、如果当事人对格式合同的解释存在争议,按照不利于制定格式合同的一方进行解释,具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3,提供格式
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包括:如果合同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有无效的风险;合同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只有经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才有效,否则的话也有无效的风险。
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包括: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免除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无效;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
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有:一是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物,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了处分权的,该合同才有效;二是不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法律规定的一些特定商业活动只能由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民事主体才能进行,若不具备特定资格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