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延误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延误申请时间的,视为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的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期限,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超过工伤认定时效不能申请工伤,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救济。法律上规定,在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将丧失通过行政程序认定工伤的权利,且工伤保险待遇不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是由
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