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的原因。但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此时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
1、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这几类情形,那就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如果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那么婚姻有效,配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
《婚姻法》第10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针对您的咨询而言,您的堂嫂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的堂嫂确实患有精神病,并且是严重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的同时又是在婚前就患有精神病,而且
《民法典》规定一方是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但若是一方隐瞒该疾病,则是属于可撤
隐瞒精神病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可以申请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
女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我国实行离婚自由,女方有精神病并不影响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如果女方因为精神病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出庭;如果女方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与普通离婚案件没有区别,法官会根据证据判
打精神病人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当自然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综合父母亲双方的经济条件、精神状况、品质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如果父母亲中一方存在以下情况,不得抚养子女: 1、父母双方中一方存在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