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夫妻财产可以自由协商和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
满足法定有效要件的夫妻财产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具体要件是指:男女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对双方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采取书面形式做出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间关于财产的约定有效,夫妻财产可以自由协商和约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
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财产约定效力: 1、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对内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对婚姻关系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具体如下: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依法生效后,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如果没有无效事由就是有效的。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自行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是有效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协议有效。
夫妻间关于财产的约定有效,夫妻财产可以自由协商和约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