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是: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 4、因胁迫而订立的;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纠纷存在的法律问题: 1、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同意?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法律效力如何? 3、股权转让后,公司不予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怎么办?
原则上股东的表决权不能转让,但是如果公司章程明确对表决权的转让进行了约定,则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表决权的转让,但表决权的转让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行使。
一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所需具备的条件为: 1、股权转让的程序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2、双方就股权转让的价款等内容协商达成一致; 3、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一般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转让股东的出资义务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消除,即使转让原来的股权,其仍应承担出资责任,用于尽快充实公司资本。
所谓空股股权,即通常所说的未缴付资本的股权。 空股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空股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空股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之更加有利于公司资本的真实与维持。 除非空股股权转让人隐瞒空股的事实,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
已出质股权的转让问题当股权转让的价格高于该股权所担保的债权时,出质人可以与股权受让方约定先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款,并以该款清偿质权人的债权。除非质权合同有特别约定,否则质权无权拒绝出质人的清偿。如果质权人拒绝接受还款的,出质人可以提存该
在我国关于股东的股权转让中的规定有: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后出现的一人公司问题;其他。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跟股东个人无关,因为法律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但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