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的房产怎样处理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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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房是婚姻期间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 夫妻俩离婚时,可以一起协议住房的归属。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得到住房一方给与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以后贷款还清,放弃产权一方需要无条件配合对方办理住房析产过户。当然,如果住房无贷款问题,可以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直接去房管部门现在就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双方需要把达成的分割住房方法协议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一式三份,离婚当事人各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民政局。 这份协议在离婚证领取的那一刻起合法生效。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凭这份离婚协议依法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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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共同共有可通过下列方式处理:一般由夫妻协议处理为优先原则,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女方和付出较多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共同房产应该按照下列办法处置: 1、当事人诉讼离婚的,离婚后共同房产应该按照判决书上规定的方式和份额分配; 2、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分配。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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