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撤销程序存在合理吗?撤销程序存在的合理性是怎样的?

撤销程序存在合理吗?撤销程序存在的合理性是怎样的?

2020-04-23 10:2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4-23回复

主张取消撤销程序的学者中,以范·邓·伯格博士的观点最具代表性。他列举了以下几点理由:1、国际商事仲裁不应受国内仲裁法的干涉,仲裁地法院不应对其干预;2、撤销程序带来了不必要的拖延;3、既然采纳了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程序,再规定撤销程序,会导致对仲裁的双重监督和控制,况且二者条件基本一致,没有必要再增加一个程序。2然而更多的理论和实践对此持相反观点。 首先,国际商事仲裁不可能不受仲裁地法的调整。依确立国际商事仲裁国籍的地域标准,主权国家对在其境内进行的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并作出的仲裁裁决,享有撤销权。《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纽约公约》均采纳这一标准3.从仲裁过程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仲裁权的取得基于内国法的规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内国法赋予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受到内国法制约,应服从仲裁法律或仲裁规则的强制性规范,可仲裁的事项也是由内国法明确规定的;仲裁权行使应保证国家法律的公正性和统一性,不得违反正当程序;裁决的效力有赖于一国法律的认可和支持而产生强制约束力。 其次,撤销程序确实可能带来不必要的拖延,但不一定只有取消程序这一种途径。近来的仲裁立法通过设定较短的申请期间,提高管辖法院的审级并一裁终局等方法尽量克服拖延。 第三,我们承认兼采两种程序确实带来法院对仲裁的双重司法监督问题,但我们一方面应看到两种程序在申请目的、当事人、管辖法院及法律效力上存在区别4,不可相互取代,另一方面应通过必要的制约来缩减法院不必要的司法干预,而不应否定制度本身。 第四,当事人对仲裁公正性的期待与仲裁本身的局限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撤销程序的存在符合当事人意愿。在决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时,当事人必然相信并期待仲裁裁决的公正性,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应该当然地包括着当事人对公正的期待。而仲裁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不仅排除了法院对仲裁案件进行审理的可能性,也断绝了当事人对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进行其他形式的申诉或仲裁的途径”5,仲裁的不公开性也为可能产生的不公正埋下了隐患,当事人认识上的局限性也可能导致仲裁权的错用或滥用。因此,若当事人对仲裁公正性本身提出了挑战,法院就有权力审查这个问题。 不少国家的立法中均设有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完全放弃了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与审查,只不过各国实施监督审查的具体方式、程度与范围不同罢了”。6但若在司法实践中随意使用、甚至成为保护地方利益的手段,必将使此项仅在有限的条件下予以适用的程序,演变成仲裁制度中的一个致命的漏洞。7笔者认为,对撤销程序的约束应从内部制约和外部制约两方面入手分析,前者是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本身的特性决定的制约因素,后者是依靠程序设计赋予的外部制约因素。内在制约因素是外在制约因素的理念支持,决定了制度设计上制约因素的考虑角度;外在制约因素是内在制约因素的制度保证,使后者在实践中发挥作用。两者相互作用,从而保重撤销程序在不破坏仲裁解决纠纷的前提下发挥司法监督的有效功能。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王勇律师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无效合同无需撤销程序如下:1、向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该合同无效;2、确认无效后,一般会自始至终对当事人没有法律效力。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可撤销婚姻处理的程序有以下两种: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判决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调解方式结案。因为确定婚姻效力,只能依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而不能依当事人意愿而定。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婚姻时,应对所涉及的子女和财产问题一并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既可采用调解方式,也可采用判决方式。 (3)对于撤销婚姻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律师普法更多>>
  • 假释的撤销程序是怎样的
    假释的撤销程序是怎样的

    撤销假释程序,在对犯罪分子撤销假释并收监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即对于被假释的罪犯,们受平泽其月司有违去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2020.03.08 208
  • 撤销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撤销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属于可撤销婚姻的,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被

    2021.03.02 77
  • 无效合同的撤销程序
    无效合同的撤销程序

    要对无效合同进行撤销的话,那么其撤销的程序是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是其无效的撤销需要相关机构的宣判,并不能由合同当事人直接提起,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2022.04.12 505
专业问答更多>>
  • 撤销商标侵权的撤销程序是怎么样的

    撤销商标侵权程序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

    2021-11-23 15,340
  • 撤销婚姻的程序,怎么撤销

    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

    2021-07-04 15,340
  • 婚姻撤销的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婚姻撤销的范围以及办理程序 (一)受理撤销婚姻范围:申请人受胁迫在本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

    2022-04-28 15,340
  • 婚姻撤销程序是怎样的?

    婚姻撤销程序:因胁迫结婚的,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021-12-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注销程序 01:26
    公司注销程序

    公司注销程序为: 1、清算,公司在去登记机关办理注销之前必须要依法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清算,具体包含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通常情况下,无论公司属于什么类型的清算,都应该要依照以下的步骤

    4,883 2022.04.17
  • 招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01:13
    招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招标的程序首先应该是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并且该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

    10,869 2022.04.17
  • 无权代理的撤销权 00:46
    无权代理的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代理权的当事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该合同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该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一定的行为的发生。善意的第三人享有撤销权,其有权撤销该合同,其撤销合同的意思

    1,825 2022.04.17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