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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还能在拆迁红线中心设置吗?

2022-03-0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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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回复

基本上是不可以的,范围划定之后就很多行为不可以做了;但还看你在哪里,如果上海是肯定不可以的。国家征收规定: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上海的规定:第十一条(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的行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一)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二)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受理前款所列事项时,应当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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