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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诉讼范围

2022-11-1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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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回复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由的规定,有关土地承包的纠纷包括: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5)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6)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7)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 (8)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 (9)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同纠纷; (10)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以上纠纷都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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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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