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违规发放土地使用权收入如何处理

违规发放土地使用权收入如何处理

2022-03-24 17:3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4回复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第九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确保将应缴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对未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完善制度规定,对违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应予收回和注销,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的处理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权证。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律师普法更多>>
  • 未利用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未利用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未利用地开发的审查、报批工作,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县)内国有未利用地开发的申请受理和前期审查

    2020.02.22 604
  •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021.03.20 169
  •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0.06.12 168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无偿收回?

    出让土地使用权怎么收回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五条、违反《土

    2022-04-07 15,340
  • 土地使用权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

    2021-10-13 15,340
  • 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及土地使用税的处理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

    2021-11-16 15,340
  • 土地的使用权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

    2021-06-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01:12
    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流程如下: 1、进入申报系统。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核对基本信息。核对纳税期限、土地编号、应缴税额是否正确; 3、申报。点击申报即可。需要立即扣款就点“是”,后期扣款就点“否”; 4、申报状态查询。我

    8,731 2022.05.11
  •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 01:08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

    2,209 2022.04.17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